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产妇万某怀孕9月后,因阵发性腹痛见红两小时,遂在其丈夫王某的陪同下到仁和医院治疗。仁和医院
随即对万某进行剖宫产术,取出男婴。但次日凌晨,万某呈“神志不清,烦躁不安,呼吸急促”状。仁和医院向其家属告病危,并由主治医生徐某对万某实施抢救,后抢救无效,万某死亡。万某的死因经诊断为妊高症所致的心源性休克。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仁和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仁和医院提供了万某有关的所有病例资料,并辩称医院对于万某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双方均认可万某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庭审结束前,王某都没能提供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医院的行为与万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存在哪些过错推定情形?
(3)仁和医院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试以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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