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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明史·刑法志二》:“若亭疑谳决,而囚有番异,则改凋隔别衙门问拟。二次番异不服,则具奏,会九卿鞫之,

谓之网审。至三四汛不服,而后请旨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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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明史·英宗纪》:“白天顺三年为始,每年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著三法司奏请会官人等,从实审录,庶不冤
枉,永为实例。” 《明史·刑法志二》:“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朝遂遵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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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明史·刑法志一》:“建文帝即位,谕
刑官日:‘《大明律》,皇祖所亲定,命朕细阅,较前代往往加重,盖刑乱国之典,非百世通行之道也。”’ 《明史·刑法志二》:“盖太祖用重典以惩一时,而酌中制以垂后世,故猛烈之治,宽仁之诏,相辅而行,未尝偏废也。”

问题:

(1)这两段文字反映了什么问题?当时为什么会捉出这种问题?

(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两段文字说明了什么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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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长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
守备行之。白此定例,鹰五年辄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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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唐六典.刑部》规定:“开元二十五年敕……自今以后,有犯死刑,除十恶死罪、造伪头首、劫杀、故
杀、谋杀外,宣令中书门下与法官等祥所犯轻罪,具状闻奏.”宋太祖诏令:“自今诸州大辟,录案闻奏,付刑部复视之.”

《隋书.刑法志》规定:“开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唐太宗时期规定:“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

以上材料规定的是何种制度,分析评价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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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明史讲义》载:“历代宦官与士大夫为对立,士大夫决不与宦官为缘。明代则士大夫之大有作为者,亦往往有宦官为之助而始有以自见。”导致明代这一现象的制度因素是()

A.皇权旁落,朝廷吏治腐败

B.废除丞相,君主专制强化

C.设置内阁,权力中枢内移

D.权分六部,制约机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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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关于悬念策略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悬念策略说法正确的是()。

A.悬念广告就像是讲悬疑故事

B.悬疑广告可以给人悬而不决的感觉

C.悬念广告有设疑——解疑的过程

D.夸张和离奇不能脱离产品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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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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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景帝中六年诏日:“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腾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日二百,笞二百日一百。”又“笞者,所以
教之也。”其定箠令。

——《汉书·刑法志》

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汉景帝在刑罚制度上做了哪些改革?

(2)汉景帝改革刑制的原因是什么?

(3)如何评价汉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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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凡遇案件牵涉洋人必应到案者,必须由领事官会同委员审问,或派洋官会审”;
“若案情只系中国人,并无洋人在内,即听中国委员自行讯断,各国领事官,毋庸干预。” 《清史稿·刑法志三》:“外人不受中国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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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宋朝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是()。A.翻异别勘制B.会审制C.鞫谳分司

宋朝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是()。

A.翻异别勘制

B.会审制

C.鞫谳分司制

D.“五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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