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没有发生碰撞的船舶碰撞保险索赔案
[案情简介]
某年1月1日,Q市某船务公司为A国M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K”轮,向Q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了船舶保险单。该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自某年1月1日北京时间0时至当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24时止,保险条件为根据Q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承保,保险险别为一切险附加战争险,保险金额为100万美元,保险船舶为“K”轮,免赔金额为2 500万美元,保险费为按约定费率计算,付费办法为按季平均交费。同年6月3日下午,“J”轮(属大型船舶)在通过某海域主航道时,与“K”轮相遇,“K”轮突然向右转向,对着“J”轮右舷首部开来,“J”轮用VHF呼叫,没有回音。为避免碰撞,“J”轮
向左转向,避开了“K”轮,但由于横流的影响,“J”轮被压向左舷的浅点导致搁浅。“J”轮搁浅后,全速倒车,不但未能脱险,而且使船搁浅更严重。事故发生当天,Q地港务局就派拖轮试拖,到第二天均未能使“J”轮脱浅。6月6日,“J”轮船东委托某救捞局对“J”轮进行救助,并签订了“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合同。至6月12日,“J”轮被拖离浅滩起浮。事发后,Q市海监局经调查认为,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J”轮避让“K”轮后,顾此失彼,没有充分考虑到向左转向后,重载船受横流作用,被压到浅滩而造成搁浅。由于搁浅位置海地是泥沙,所以船体并未造成损坏,经初步检验,只是在5舱处船底有一点轻微的凹陷。6月19日,“J”轮船东作为原告,以“K”轮船东为被告向x国高等法院申请扣押“K”轮并提起诉讼,x国高等法院对“K”轮予以扣押并立案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上述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由上述被告“K”轮船东(即本案M航运)赔偿上述原告“J”轮船东35万美元。X国高等法院于第四年3月15日终止该案诉讼。上述35万美元赔偿款,“K”轮船东已实际支付给“J”轮船东。另外,“K”轮船东M航运在上述案件中还支付了聘请律师费用和咨询费用计x国币177739.81元。其中律师费用支付144322.77元,咨询费支付33417.04元。上述案件和解前,M航运曾于该案结束那年1月13日传真通知Q保险公司,拟与“J”轮船东和解。
“K”轮在X国被扣押后,“K”轮的经营人某船务公司向Q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要求保险公司为“K”轮提供担保,但被Q保险公司以“因两船未发生实际接触,故不属于我船舶保险条款碰撞责任项下承保责任,我司没有提供担保的义务”为由拒绝。之后,M航运在提交反担保的情况下,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为“K”轮提供了担保,“K”轮才得以获释。
M航运在与Q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Q市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判令Q保险公司赔偿M航运因碰撞案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没有发生碰撞的船舶碰撞保险索赔案
[案情简介]
某年1月1日,Q市某船务公司为A国M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K”轮,向Q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了船舶保险单。该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自某年1月1日北京时间0时至当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24时止,保险条件为根据Q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承保,保险险别为一切险附加战争险,保险金额为100万美元,保险船舶为“K”轮,免赔金额为2 500万美元,保险费为按约定费率计算,付费办法为按季平均交费。同年6月3日下午,“J”轮(属大型船舶)在通过某海域主航道时,与“K”轮相遇,“K”轮突然向右转向,对着“J”轮右舷首部开来,“J”轮用VHF呼叫,没有回音。为避免碰撞,“J”轮
向左转向,避开了“K”轮,但由于横流的影响,“J”轮被压向左舷的浅点导致搁浅。“J”轮搁浅后,全速倒车,不但未能脱险,而且使船搁浅更严重。事故发生当天,Q地港务局就派拖轮试拖,到第二天均未能使“J”轮脱浅。6月6日,“J”轮船东委托某救捞局对“J”轮进行救助,并签订了“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合同。至6月12日,“J”轮被拖离浅滩起浮。事发后,Q市海监局经调查认为,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J”轮避让“K”轮后,顾此失彼,没有充分考虑到向左转向后,重载船受横流作用,被压到浅滩而造成搁浅。由于搁浅位置海地是泥沙,所以船体并未造成损坏,经初步检验,只是在5舱处船底有一点轻微的凹陷。6月19日,“J”轮船东作为原告,以“K”轮船东为被告向x国高等法院申请扣押“K”轮并提起诉讼,x国高等法院对“K”轮予以扣押并立案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上述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由上述被告“K”轮船东(即本案M航运)赔偿上述原告“J”轮船东35万美元。X国高等法院于第四年3月15日终止该案诉讼。上述35万美元赔偿款,“K”轮船东已实际支付给“J”轮船东。另外,“K”轮船东M航运在上述案件中还支付了聘请律师费用和咨询费用计x国币177739.81元。其中律师费用支付144322.77元,咨询费支付33417.04元。上述案件和解前,M航运曾于该案结束那年1月13日传真通知Q保险公司,拟与“J”轮船东和解。
“K”轮在X国被扣押后,“K”轮的经营人某船务公司向Q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要求保险公司为“K”轮提供担保,但被Q保险公司以“因两船未发生实际接触,故不属于我船舶保险条款碰撞责任项下承保责任,我司没有提供担保的义务”为由拒绝。之后,M航运在提交反担保的情况下,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为“K”轮提供了担保,“K”轮才得以获释。
M航运在与Q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Q市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判令Q保险公司赔偿M航运因碰撞案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
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
C.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
D.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
A.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B.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C.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D.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