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其支持政策为()。
A.省财政给予每名领军人才启动工作支持经费100万元;省外海外领军人才全职来我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发放一次性人才补助100万元;期满验收优秀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B.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采取一次性或持续支持方式,给予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
C.在项目申报、分配激励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在居留落户、医疗保健等方面按省级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D.对自主申报入选泰山学者的人才(团队),一年后作出贡献的,市财政对专家本人(团队)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