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供货方负责供货建筑材料,交货期限应以()为准。
A.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B.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
C.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
D.采购方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
A.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B.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
C.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
D.采购方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
问题:乙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A.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B.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C.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D.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A.按订购数量支付
B.按实际交货数量支付
C.待供货方补足数量后再按订购数量支付
D.按订购数量支付但扣除少交数量,并依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该发票当月已经通过认证。 (2)外购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建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月已将该批建筑材料用于办公楼装饰。 (3)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供货方于3月16日将该批配件发出,但该企业本月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发票。 (4)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3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5)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车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该企业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3月31日该企业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已知:A型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计算的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760.5÷(1+17%)×17%-(18.7+3.4+51)=37.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关于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有哪些不正确之处?
及时供货系统(JIT)的采用,使________更准确,降低库存,减少仓库作业。()
A交货时间
B库存量
C仓库补货量
D物流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