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个不属于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的特种设备?()
A.压力容器
B.叉车
C.吊车
D.索道设备
E.电梯
A.压力容器
B.叉车
C.吊车
D.索道设备
E.电梯
A.污染者应当排除危害
B.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者应赔偿损失
C.完全是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
D.凡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环境污染的,均应免责
A.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B.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C.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D.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A.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
B.保险标的超过80万元
C.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D.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
A.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
B.保险标的超过80万元
C.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D.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
A.需要反映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
B.需要反映企业承担着哪些社会责任
C.需要反映企业为什么应该和愿意履行社会责任
D.需要反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风险和问题
自己轧死自己能获得赔偿吗
2006年10月17日,蒲元朝将其所有的贵C33645号小货车向保险公司在仁怀市的保险代理点——仁怀市长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其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额为4万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10月18日至2007年10月17日。蒲元朝当天便向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了保险费6343.68元。保险公司向蒲元朝提供交强险标志,交强险保险单正本和交强险保险费收据以及商业险的保险费收据和保险单正本。但保险公司未向蒲元朝提供商业险的保险条款。2007年2月16日,蒲元朝驾驶贵C33645号小货车从仁怀到贵阳,车上坐有蒲元朝的儿子蒲青宽。当车行至贵遵公路黑土坡施工区下坡路时,蒲元朝停车后下车小便。突然一辆车速很快的货车从旁边开过,震动了正在修建的不平路面,使贵C33645号车向下滑行。为了阻止车辆滑行造成事故,蒲元朝便去抱石头阻止车辆继续滑行,不慎被该车压在车轮下当场死亡。蒲青宽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了案。当地交警部门勘察了事故现场,并于2007年3月3曰出具了该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蒲元朝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未到现场查勘。死者家属得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2007年5月,保险公司答复死者家属说该案不属于赔付范围,并于5月15日出具了拒赔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