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是确定工程结算价款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之一,审计时应注意()。
A.核实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与定额或清单计价规范相一致
B.核实隐蔽工程是否有真实、完整、合法的现场验收记录和签证手续
C.核实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真实性
D.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A.核实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与定额或清单计价规范相一致
B.核实隐蔽工程是否有真实、完整、合法的现场验收记录和签证手续
C.核实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真实性
D.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A.建筑面积
B.预算定额
C.工程量
D.施工定额
A.预算定额
B.概算指标
C.工程量
D.施工定额
A.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
B. 承包人投标书中填报的工程量
C. 按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D. 工程标底计算所依据的工程量
A.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承包人提交的金额计算
B.总承包服务费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不应调整
C.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的金额,余额归承包人
D.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应直接进入结算。
A.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B.可直接在工程形象进度结算或工程最终造价结算中作为计算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依据
C.工程签证一般不依赖于证据,但是对于工程签证如何进行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D.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工程签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E.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A.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C.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应按实际实施的方案直接调整合同价款
D.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A.对争议的工程量,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不得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B.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订立的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C.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D.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