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B.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C.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无须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D.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E.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A.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案件的审理工作
C.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D.被申请人担任审判长的,应当暂时停止有关本案的职务
(1)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2)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3)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