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工期延误与干扰索赔分析准则》核心原则的是:()。
A.进度计划与记录
B.合同程序要求
C.延误的影响
D.不可抗力
A.进度计划与记录
B.合同程序要求
C.延误的影响
D.不可抗力
A.因工程变更、物价上涨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B.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C.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D.由于承包人对于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
A.增加的成本、延误的工期和相应利润
B.延误的工期、不能索赔增加的成本和相应利润
C.增加的成本,不能索赔延误的工期和相应利润
D.增加的成本和延误的工期,不能索赔相应利润
A.在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该延误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单一延误
B.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时,这些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共同延误
C.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
D.当业主引起的延误或双方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与承包商引起的延误共同发生时,即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可索赔延误与变成不可索赔延误性质不变
A.工期延误
B.施工质量缺陷
C.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D.不履行超额利润的索赔
E.与分包商冲突
A、发包人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
B、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
C、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返工
D、因不可抗力的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的清理、修复工程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上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4-3中所列标准补偿。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000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二: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三: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 000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四: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个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五: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需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18 000元,措施费增加2 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1.分析以上各事件中造价工程师是否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为什么?
2.对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造价工程师对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是多少元?工程延期是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