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装箱清单
B.提货委托
C.装箱日期
D.装箱实物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该发票当月已经通过认证。 (2)外购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建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月已将该批建筑材料用于办公楼装饰。 (3)外购用于生产A型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供货方于3月16日将该批配件发出,但该企业本月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发票。 (4)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3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5)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甲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车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该企业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3月31日该企业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已知:A型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计算的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760.5÷(1+17%)×17%-(18.7+3.4+51)=37.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关于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有哪些不正确之处?
问题:
A.41335
B.41336
C.41344
D.41348
利华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6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零,7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3日,外购用于生产A牌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8万元。 (2)10日,外购一台机械设备,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万元。 (3)15日,外购用于生产A牌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的非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是51万元,供货方于7月10将货发出,但是利华公司7月31号仍未收到该批配件。 (4)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牌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价款(含增值税)700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7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小汽车提走。 (5)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销售公司销售A牌汽车一批,价款(不含增值税)300万元,华山公司已经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7月31日利华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请计算利华汽车公司7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A.哈克教授参加了这次大会
B.马斯教授参加了这次大会
C.雷格教授参加了这次大会
D.哈克教授和马斯教授都参加了这次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