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作为ABC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质量控制的人员,在对2013年度各项本事务所完成的审计业
(1)B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项目组成员参与审计乙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期间,B注册会计师随同乙公司参加了公司周年年会,并在年会举行晚会期间抽奖获取一辆轿车。
(2)C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组成员审计丙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C注册会计师的儿子大学即将毕业,拟加入丙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3)客户丁公司拖欠ABC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在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布前已经支付,但2013年度审计费用至今尚未支付,
(4)D注册会计师参与了戊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D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拥有庚公司25%的股权,同时戊公司拥有庚公司15%的股权。
(5)己公司在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证券,E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审计了其2011年和2012年的财务报表,2012年度的审计业务中E注册会计师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
要求:针对上述情形,请代A注册会计师分别判断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1)产生不利影响。B注册会计师接受了影响其客观、公正性的礼品和款待。(2)产生不利影响。C注册会计师的儿子拟加入审计客户,且刚毕业不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即可担任较高的职位,注册会计师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3)不产生不利影响。审计客户在审计报告出具前付清上一年度的审计费用,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4)产生不利影响。审计业务要求,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同时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将产生自身利益不利影响,并要求注册会计师评价应对这一不利影响。(5)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审计客户是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