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
(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
(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 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可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的有【】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未记载付款人的汇票
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A.贴现时,商业汇票应作成为委托收款背书。
B.持票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到银行申请贴现应作成转让背书。
C.已在上海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付款,上海银行必须到法院申请票据权利。
D.已在上海银行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上海银行应将票据退贴现申请人,由贴现申请人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承兑银行委托收款。
E.已在上海银行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应由上海银行填制托收凭证向承兑银行委托收款。
A. 出票日B. 汇票到期日前C. 汇票提示承兑日前D. 汇票提示付款日前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现金支票
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票据贴现额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地点到期商业票据支付金额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金额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