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低保标准20%增发;保障家庭中有三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依据不同残疾等级和比例增发保障金,其中一级增发50%,二级和三级增发30%
B.14周岁(含)以下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低保标准30%增发;保障对象是单亲家庭中的18周岁(含)以下未成年人,视不同情况增发保障金,其中父母一方死亡的,增发50%,离异的增发30%
C.保障家庭中有重病患者,其一个年度内自付医药费总额达到或超过其家庭成员一个年度享受的低保金总和,按家庭成员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增发保障金;保障家庭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增发
D.上述分类施保对象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标准执行,增发的保障金不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A、省财政对入选的每名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的经费资助;在用人单位设立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资助;用人单位已经设立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的,除已享受技师工作站支持政策外,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补助;
B、用人单位给予每位领军人才不低于50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
C、对自主申报入选泰山学者的人才(团队),一年后作出贡献的,市财政对专家本人(团队)发放补助;
D、对虽未入选,但通过省审核、进入评审环节的,经考察评估,入选我市“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每人每月5000元津贴,管理期为3年。
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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