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A.2018年12月31日
B.2020年2月17日
C.2020年3月2日
D.2018年5月4日
C、2020年3月2日
A.2018年12月31日
B.2020年2月17日
C.2020年3月2日
D.2018年5月4日
C、2020年3月2日
A.2018年12月
B.2020年2月
C.2020年3月
D.2018年5月
A.加快资金分配拨付
B.调整优化资金使用
C.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D.抓好扶贫项目管理
A.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致富带头人、扶贫投资公司(借款人)申请项目扶贫贴息贷款的,向项目所在地承贷银行提交申请
B.借款人项目所在地扶贫办、财政局在《项目扶贫贴息贷款确认书》上签署审核意见
C.借款人与项目所在地扶贫办签订《项目扶贫贴息贷款责任书》
D.跨地(市)的项目扶贫贴息贷款和亿元以上项目扶贫贴息贷款由自治区承贷银行、扶贫办、财政厅办理,履行上述程序。
A.《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12〕131号)
B.《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扶组办联字〔2015〕6号)
C.《省民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族发〔2015〕43号)
D.《省发改委关于加强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的意见》(黑发改地区〔2015〕48号)
A.15
B.45
C.60
D.30
会计电算化初、中级培训合格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核发,加盖财政厅(局)公章。()
A.自治区人民政府
B.自治区财政厅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