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电子现金
B.电子钱包
C.电子信用卡
D.电子智能卡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关于信用卡业务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银行信用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消费信用而发行的在指定地点支取现金、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的信用凭证
B.信用卡业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支付和信用手段的一项新型业务,在推动银行大众化服务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C.信用卡在我国流通领域出现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近年来已经取得突飞猛进的成绩
D.由于银行的推广力度逐渐加强、用卡环境的不断完善、社会群体对信用卡认知度的增强等原因,近年,我国信用卡发行量大增
案例 信用卡透支纠纷案
案情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
被告:某县百货公司。
×年5月13日,某县百货公司委派其出纳员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财务室出具的担保书,在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县支行办理了持卡人为该公司经理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单位卡)一份。×年5月14日,被告将其所有的大厦在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监证仲裁登记手续,评估价值为204.48万元,仲裁意见为最高限额担保贷款143万元。×年9月9日,被告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原告担保贷款75万元。次年1月17日,被告以外出购货为由,向原告申请金穗卡超限额透支20万元,透支期限三个月,并以其上述房产作抵押担保。原告经审查后,逐与被告签订金穗信用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并于同年1月23日将该合同约定款额20万元划入被告持卡人的存款账户,供被告支取。此后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酿成诉讼。原告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该20万元透支款本息。
被告汝南县百货公司答辩称:原告所诉属实。但是,因经济困难,请求延期还款。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基于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而产生。原、被告签订此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使用章程》之规定,其从合同中的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故原、被告所签订的金穗卡超限额透支合同及其从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应依法予以保护。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透支款,且经原告多次追要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是引起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对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透支款本息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逾期不能清偿,变卖被告掘押物,原告对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A.您的皮夹中长期持有闲置的银行卡
B.开通手机短信功能,从手机短信账单上了解应还金额、应还日期等信息
C.欠信用卡年费导致信用报告中出现负面记录后,立即注销该卡
D.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没有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A.欠信用卡年费导致信用报告中出现负面记录后,立即注销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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