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有权追回该房屋
B.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C.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己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离婚
D.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已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A.夫妻共同财产
B.该房屋属夫赛共同财产,其增值收益属股某个人财产
C.殷某个人财产
D.该房屋属股某个人财产,其增值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A.50万元
B.55万元
C.60万元
D.160万元
A.出售新房屋及建筑物
B.出售旧房屋及建筑物
C.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D.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E.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
A.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B.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C.个人经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E.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