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他左有寻找了一下没发现人,又高声呼喊了几声也没人答应,就把猪带回家。雷飞捡到猪后,到处打听了几天,都没有发现附近有谁丢了猪.于是雷飞就将该猪与自己的猪放到一起饲养。没过几天,猪配了种,怀上了小猪崽。过了一阵子,邻村的郭相富找到雷飞,说明是自己丢了猪,经确认丢失的母猪确实为郭相富所有。郭相富要求把猪领走,但是雷飞认为,郭相富可以领走母猪,但是母猪产下的猪崽应归自己所有,因为是由于自己的精心饲养和照料才使母猪怀上猪崽。而郭相富却认为,自己的母猪生下的猪崽理所当然属于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问:(1)雷飞照料猪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2)雷飞留下猪崽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