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有编号并加盖“国际外汇管理局监制章"的核销单,于领单()内凭已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注明核销单编号的出口报关单和其他有关单据,向海关报关,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报关单上盖“放行章”或“验讫章”。
A.30天
B.60天
C.120天
D.90天
A.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B.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海关审核无误后,会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C.报关后,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D.进口货物
出口企业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一份出口报关单只能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不得相互借用,并且只能在当地办理核销手续。
A.三份
B.两份
C.一份
D.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