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频发背后,干部参股煤矿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广东“8·7”大兴矿难发生后,一处煤矿现场有关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矿难发生与官煤勾结有关。这起事故也促成了国家出台干部撤资煤矿的紧急通知。2005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即9月22日前,必须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最先公开批评“官煤勾结”的是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6月17日,在赴湖南资江调查矿难原因后,李毅中怒斥:“‘官商勾结,官煤勾结’这种现象已经确实到了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时候了。”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矿“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再次提及“官煤勾结”。李毅中于9月22日透露,据贵州、湖南、河北等9省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5日晚,共有4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出投资。但是,大限过后,据报道,有的地区不仅无一官员从煤矿撤资,而且有官员私下声称“宁不当官也不撤股”。官煤勾结被认为是我国矿难频发的症结所在。公职人员参股煤矿,是典型的寻租行为,社会公众对官商勾结和权贵资本更是深恶痛绝。但是制度的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特性,在一条路上走得越远,退出的成本也就越高。清理“官煤勾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远远超过人们最初的预想。
问题:
从上述案例分析政策对象对政策执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