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的对象包括()。
A.纳税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
B.各种应税行为情况
C.扣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情况
D.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
A.纳税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
B.各种应税行为情况
C.扣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情况
D.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
A.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
B.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的收购金额
C.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向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D.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进项税额
由于印花税条例没有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某公司对有关股东借款未履行纳税义务。理由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附件》只就“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求缴纳印花税;股东借款双方无任何一方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因此并不构成纳税义务。
该公司向查账的税务官员解释,而税务官员坚持认为仍需就其上述合同缴纳印花税。该官员称:企业的补税是征税行为,如企业不服可先缴纳税款,然后向上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10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第24条“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第26条第1款“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以及,第26条第1款“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该公司正式书面呈报上级税务局核定。
结果基层税务局查账所撤销原来意见,通知某公司此等合同不必缴纳印花税。
请问从上述案例得到什么启发?
资料:长江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9年11月20日市税务二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发现下列事项:
该公司正在施工建设一幢职工宿舍楼。“在建工程”账户中记录的一笔业务为,20X9年3月12日,从大发物资公司购进螺纹钢600000元。但在核对其他相关账户时并未发现该笔业务,进一步检查会计凭证,该企业在记账凭证中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职工宿舍楼 60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
所附原始凭证有三张:一是水泥销售普通发票;二是购进螺纹钢普通发票;三是工程物资仓库收料单。金额均为600000元。
案例要求:
A.税务机关必须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款账户许可证明
B.该证明必须是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工批准的
C.查核的税务人员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D.由所查金融机构负责人核对签字,并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专人接待及提供情况、资料
E.该证明必须是经省以上税务局(分局)局工批准的
A.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钠税人
B.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C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
C.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A.纳税人
B.涉税人
C.参与评估纳税人
D.被评估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