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通常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搏拖项目费和械他项目费和()。
A.主要材料费
B.规费、税金
C.利润
D.零星工程费
A.主要材料费
B.规费、税金
C.利润
D.零星工程费
A.只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B.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C.应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
D.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负责
A.招标文件
B.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C.计价规范
D.双方协商结果
A.书面投诉书只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诉书中应包括投诉依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C.投标人应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投诉
D.投诉人提出投诉的时间为招标控制价公布后10天内
A.工程量清单计价既可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也可采用定额工料单价计价
B.综合单价应按设计文件或参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D.同一个清单项目,如采用的计量单位不同,综合单价一定不同
E.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应重新确定新的综合单价
某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500m3和32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m3。,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m3。
(2)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费率为3.8%。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零星工作费一项,暂定费用为3万元。
(4)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规费费率为4%。税金率为3.41%。
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1)施工工期自2006年3月1曰开始,工期4个月。
(2)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计,于开工前7天支付,在最后2个月平均扣回。
(3)措施费(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天支付50%,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
(4)零星工作费于最后1个月按实结算。
(5)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
(6)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
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表(单位:m3) | ||||
分项工程(月份) | 3 | 4 | 5 | 6 |
甲 | 900 | 1200 | 1100 | 850 |
乙 | 700 | 1000 | 1100 | 1000 |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现场材料(乙方供应)损失1万元;施工机械被损坏,损失1.5万元。
(2)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3.5万元。
A.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
B.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C.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
D.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A.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
B.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发生的亏损项目
C.建设单位认为可以调整的项目
D.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E.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