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林某70岁,亲笔写下遗嘱:“三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林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处,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XX路XX号,由林文继承。”老人亲自签名,并署上日期,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解析:林某所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可见,林某所立的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