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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2011年9月,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税收政策的调整()。

A.表明政府财政收支实现盈余

B.表明政府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

C.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

D.有助于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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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从2003年9月1日起,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1200元。()

从2003年9月1日起,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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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三)阅读下面材料,回答第129-132题。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甲乙豫人分一块蛋糕。由于谁来切都会给自己多切一些,因而两人为如何公平地分蛋糕而争执不下。这时,有人给他们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挑。这样分蛋糕的公平问题就解决了。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近年来,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在完善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额从当年的16万元增加到2005年2000多亿元;2006年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从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2011年9月起,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月。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和完善,对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分蛋糕故事给我们的启示是()。

A.要准确地把握公平原则,必须用具体的眼光看问题

B.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问题

C.只有合理的规则,才能实现公平

D.公平是相对的,公平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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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原来的800元提高到 1600元,如果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率不变,那么,某职工月薪25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175元

B.65元

C.110元

D.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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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研究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还滞后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研究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还滞后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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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国营业税起征点具体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
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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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体提高至()元A.1300B.1400C.1500D.1600

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体提高至()元

A.1300

B.1400

C.1500

D.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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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我国税制对下列()规定了起征点A.增值税B.个人所得税C.企业所得税D.遗产税

我国税制对下列()规定了起征点

A.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

C.企业所得税

D.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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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某中国公民月薪为6000元,2008年9月取得以下所得: (1)从A国取得稿费所得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

某中国公民月薪为6000元,2008年9月取得以下所得:

(1)从A国取得稿费所得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

(2)从A国取得属于2007年全年的年利息所得36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360元。请计算该纳税人在2008年9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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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截至2011年5月,下列有关我国现行的储蓄政策,说法不正确的是()。A.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活

截至2011年5月,下列有关我国现行的储蓄政策,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活期储蓄年利率为0.36%

B.目前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长期限是2年

C.自2008年10月至今,我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D.从2010年起到2011年5月,我国共调整了四次存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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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蓝山公司于2001年2月、3月和10月先后三次从绿岛商场购买货物,价值分别为50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由
于蓝山公司经营不善,该债务一直无法偿还,按当时合同订立的逾期还款利息计算,到2010年底,债务本息合计分别为90万元、108万元和140万元,共338万元。 绿岛商场因多次追讨债务未果,遂于2011年4月公开拍卖自己的这三笔债权。自然人傅某以100万元的价款拍得了全部三笔债权,支付了拍卖招标手续费1.5万元,取代绿岛商场成了蓝山公司新债权人。 2011年6月傅某接受法院调解,以蓝山公司向其一次性支付150万元结束了其与蓝山公司的2001年2月和3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支付诉讼费1万元。 2011年9月傅某又从蓝山公司追回30万元现金和价值60万元的一套房屋,结束了其与蓝山公司的2001年10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支付中介费1万元,评估费2万元。至此,傅某共取得现金180万元和一套价值60万元的房屋。 请问: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条件下,傅某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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