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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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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了出去,李某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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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2007年3月 13 日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订立
了如下协议: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z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 31 日前缴足。

(3)委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 21 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7年4月 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2007年4月 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 11 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召集并主持首次股东会。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如果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刑州分公司。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须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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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钱某受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氏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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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07年5月,赵某从甲公司购买了一辆吉普车,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7月某日,因发动机所以障,
赵某将该车停放在其家门口对面的公路边,未拔下钥匙,让不具有修车资格的昔日修车徒弟钱某对车进行检修。嗣后,孙某向钱某借车去火车站接人。在未得到赵某允许的情况下,钱某将车借给无驾驶资格的孙某开走,钱某也随车同去。当驾驶至108国道时与一辆轿车相撞,致使轿车车主李某头部、腹部及左下肢受伤,轿车也被撞坏。后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孙某无证驾驶,且在会车时驶至公路左侧边沿,导致与轿车相撞,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会车时紧靠道路右边行驶,无违章行为,因却无责任。因各方相互推诿责任,李某于2009年1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钱某、孙某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问:应该如何认定本案的责任主体?如何进行责任分配?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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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农民孙某于2004年外出打工,杳元音信,一直未归。2009年其妻赵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孙某有
两个孩子,分别为孙甲、孙乙,孙某夫妇有房屋6间,三轮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孙某留下的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赵某和孙甲、孙乙继承。此后,赵某生活十分困难,2010年,赵某将三轮车卖给了同村的钱某。后迫于生活压力,赵某又将孙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并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孙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孙甲的监护人,理由是赵某作为孙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11年,孙某回来了。请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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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在下列上诉、抗诉案件中,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是()。A.赵某盗窃案中,只有赵某的哥哥提出上诉B.

在下列上诉、抗诉案件中,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是()。

A.赵某盗窃案中,只有赵某的哥哥提出上诉

B.钱某杀人案中,只有检察院提出抗诉

C.孙某和李某共同抢劫案中,只有孙某提出上诉

D.周某虐待案中,只有周某的辩护律师经周某同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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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钱某、陆某、赵某合伙经营一花店,取名为“浪漫满屋”,负责人为钱某。钱某、陆某、赵某约定的出资比例和
分红比例均为4:3:3。2009年情人节的前几天,因赵某外出,钱某与陆某商议后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签订了一批玫瑰购买合同。因花店流动资金不够,钱某决定向银行贷款9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钱某以花店所有的一辆解放牌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花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钱某、陆某、赵某三人一致同意;(2)水果店除欠银行9万元以外,尚欠王某、孙某各2万元债务;(3)花店的财产价值仅值9万元。 问题: (1)该合伙组织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所签合同效力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该合伙组织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若花店的债权人银行、王某、孙某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赵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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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16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16年
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16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张某负责偿还欠赵某的3万元借款。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遂于2016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请求张某、王某和孙某共同偿还此笔欠款。按照上述案情,请回答: (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2)本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应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 (3)王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中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4)孙某是否应该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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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设立生产电子设备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负
责改革公司章程,其他三位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张某以货币80万元出资,王某、李某分别以实物10万元、20万元出资,赵某以专利技术40万元出资。 (2)王某、李某、赵某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5年。 公司设立半年后后,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张某同时出资与永昌公司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电子设备公司。王某、李某、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合法,张某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王某、李某、赵某三位同意,张某反对,因为有3/4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 (3)由于个人原因,赵某决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孙某,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张某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8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张某与王某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且公司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订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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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
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l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问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6)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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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赵某开了一家小超市,柜台上的告示写明:“购买时请看清商品。所购商品出超市后概不负责。”钱某到赵某
开的小超市买了一瓶高档护肤品,钱某回家使用后不久发现脸部红肿,并出现血红紫块,后经鉴定该化妆品为劣质化妆品,对人体危害极大。钱某不得不到医院救治,花销极大,钱某遂要求赵某赔偿损失。赵某以柜台有明确告示为由拒绝赔偿,但又害怕钱某起诉,便将自己的一辆轿车以极低的市场价格卖给了知道此事的表弟孙某。钱某起诉后,发现赵某家中并不富有,却超市规模小,根本无法支付大额治疗费,该轿车是主要财产。孙某接受轿车后对外甥李某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把车送给你。”后李某考上了研究生要求孙某赠与该轿车,孙某称该汽车已经卖掉,所以撤销自己之前的承诺。李某认为构成违约,要求孙某赔偿其损失。问:(1)赵某己经在柜台告示上写明免责条款,钱某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为什么? (2)如何认定赵某将轿车卖给孙某的行为效力?对此,钱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 (3)孙某将轿车送给李某的承诺在李某考上研究生之前是否生效?孙某将轿车卖掉后,李某能否要求孙某赔偿损失?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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