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集团于2019年4月份报送相关基础涉税数据时,“营业收入”的填报口径为()。
A.该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2019年3月营业收入合计
B.该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2019年1-3月营业收入合计
C.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2019年3月营业收入
D.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2019年1-3月营业收入
A.该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2019年3月营业收入合计
B.该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2019年1-3月营业收入合计
C.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2019年3月营业收入
D.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2019年1-3月营业收入
A.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时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B.工程结束后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C.合同延期的,需要再次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手续
D.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反馈,提交《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E.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A.填报数据务必与ERP账面核算数据保持一致
B.应关注与关联单位的业务真实性,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确认关联交易
C.对填报过程中与对方单位存在未核对差异的,应主动与对方沟通数据差异形成的原因,避免大量未核对数据出现。
D.各单位应在集团规定时间内完成关联交易平台数据上报,存在困难的应先通过书面申请向总部申请延迟上报
A.收租金时贷记营业外收入126000元
B.收租金时贷记其他业务收入126000元
C.收租金时贷记预收账款12000元
D.收租金时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00元
E.每月分摊时贷记其他业务收入10000元
A.集团总部
B.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分公司和子公司
C.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分公司和子公司
D.利润占合并利润比例较高分公司和子公司
A.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B.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C.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D.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E.《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釆集表》仅采集要素信息,业务委托协议的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
A.30750
B.25750
C.33500
D.42750
A.对于在信息报送中难以区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三类涉税业务的,暂按“专业税务顾问”填报
B.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委托协议的原件无须报送,应留存备查
C.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年的5月31日前,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D.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实名制信息
E.对于提供纳税申报服务而不签署纳税申报表的,应按“一般税务咨询”报送信息
A.部中心
B.省中心
C.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
D.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