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
B.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5日用量
C.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最长不超过3日
D.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日常用量
E.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A.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天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B.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三查七对”
C.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 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3年
D.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E.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也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A.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B.医师可以使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C.医师可以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D.医师开具处方使用药品的通用名
E.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A.中、西药品不可以合开在一张处方中
B.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C.处方可使用“遵医嘱”、“自用”、“照说明”等字句
D.医生开具处方中药品书写可以使用编制的药品名称缩写或代号
A.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B.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C.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D.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E.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A.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B.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C.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D.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E.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井公布的药品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