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生前立了多份遗嘱,包括一份自书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一份口头遗嘱,张某去世后应按生前所立
错误
错误
A.长子
B.次子
C.女儿
D.国家
陈某生前立有多份遗瞩,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则陈某死后,应按()遗嘱执行。
A.白书
B.代书
C.录音
D.公证
A.以第二份为准
B.以最后一份为准
C.以第一份为准
D.三份遗嘱内容冲突,都无效
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孙长江于2014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15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16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己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该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己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该如何清偿?按照是什么?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时间最后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