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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车主在2003年5月份为自己的轿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内,车主驾车外出途中,车辆前盖突然翻起,将挡风玻璃打碎,车主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但因其视线被翻起的前机盖挡住,无法有效控制车辆,车辆在惯性作用下偏离正常行驶轨道,撞到道路中央护栏上,造成车辆保险杠、左侧大灯、翼子板等受损,护栏被撞坏。事后,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关于挡风玻璃、车辆保险杠、左侧大灯、翼子板、护栏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认为挡风玻璃被打碎,属于除外责任,拒赔。对于其他损失,保险公司同意按规定赔偿。(1)请问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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