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辣椒”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就向商标局提出了在其炊具产品注册“红辣椒”商标的申请,但乙厂此前从未使用过该商标。该“红灯笼”商标专用权应归属于()。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1993年2月,杭州张小泉剪刀厂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称,被告南京张小泉刀具厂使用“张小泉”作为其企业字号,并在其产品菜刀上刻上“南京张小泉”字样,采用与原告同类产品十分相似的产品包装,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企业名称侵权损失10万元,商标侵权损失1万元。
被告南京张小泉刀具厂辩称,“南京张小泉刀具厂”系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不构成对原告企业名称权的侵权。至于在产品上打印“南京张小泉”字样,是为了产品进入市场,便于消费者识别。
问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L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1993年,格兰仕试产微波炉1万台,开始从纺织业为主转向家电制造业为主。自1995年至今,格兰仕微波炉国内市场占有率一直居第1位,且大大超过国际产业、学术界确定的垄断线(30%),达到60%以上,1998年5月市场占有率达到73.5%。格兰仕频频使用价格策略在市场上获得了领导地位。1996年到2000年,格兰仕先后5次大幅度降价,每次降价幅度均在20%以上,每次都使市场占有率总体提高10%以上。格兰仕的规模经济首先表现在生产规模上。据分析,100万台是车间工厂微波炉生产的经济规模,格兰仕在1996年就达到了这个规模,其后,每年以两倍于上一年的速度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到2000年底,格兰仕微波炉生产规模达到1200万台,是全球第2位企业的两倍多。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带来了生产成本的大幅度降低。
格兰仕很早就树立了自己的管理标杆,那就是丰田。最早在做轻纺产品时就和日本有接触,对日本的制造业比较认同,管理理念也很认同。而丰田从成本的角度到精细化方面都是做得最好的。大约从2002年起开始大规模地学习丰田。因为当时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格兰仕要做世界级企业,应对全球化竞争。格兰仕看了这方面的理论介绍,也请丰田的培训师到格兰仕生产线上去看。本来格兰仕觉得做得还可以,但培训师指出了许多不足,拍成了DV,跟所谓标准化的生产线进行对比,格兰仕发现差距确实很大。
要求:
(1)分析格兰仕采用的是什么竞争战略;
(2)试简要说明该战略的优势和风险;
(3)分析格兰仕选择的基准类型是什么?
甲某是某私营工厂主(不具有法人资格)。1990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95年11月12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1999年2月6日。1998年5月,甲某工厂利用乙厂“跳槽”职工非法获取的乙厂专有的“神州”口杯生产技术资料,大量生产双层玻璃口杯。为了便于销售,该厂将自己生产的口杯贴上“神州”I=1杯注册商标,用“神州”口杯外包装包装好以后,以每只170元的价格销售。为了扩大销量,甲某还大做广告,称自己的产品为“正宗名牌、质优价廉”。众商家纷纷与其签订合同购买,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甲某生产的杯质量低劣,造成大量积压。同时,也给乙厂造成500余万元经济损失,信誉降低。而甲某的销售金额达1800余万元。甲某的好友乙某见甲某在银行存有巨款,心生歹念。乘机复制了甲某的存单,伪造甲某存款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专用章,并在仿制了甲某的存单.套取密码之后。指使女友丙某使用假存单从银行冒领甲某存款。丙某虽然知道存单是假的,但认为这全是乙某搞得鬼,与己无关,所以就使用该假存单将甲某500万元存款冒领。丙某将500万巨款冒领后,装在提包中拿到朋友丁某家中存放。丁某不知提包中为何物,某日打开一看发现全是现金,估计来路不正,产生据为已有的想法。丙某来取提包时,丁某谎称没有此事,拒不交出。乙、丙诈骗甲某存款案发后,公安机关按照丙某的供述,找到丁某,令其交出巨款。丁某仍然拒不承认替丙某保管过提包。
问题:对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处罚?
A.电视机厂向刘某赔礼道歉
B.电视机厂向刘某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
C.电视机厂向刘某赔偿损失
D.确认电视机厂的行为是合理使用,驳回刘某的起诉
A.乙公司在其生产的文具上使用“新榕”注册商标
B.丙公司在其提供的医学美容服务上使用“新容”商标
C.丁公司擅自将甲公司产品上的“欣荣”商标更换为“童颜”商标在网上销售
D.戊快递公司为甲公司邮寄“欣荣”牌护手霜
1995年,于教授在市场上发现B厂盗用该生产配方,生产并销售汽油节油添加剂。另外,于教授还发现某大学化学实验室利用他的配方,制造这种汽油节油添加剂,并在教学实验中使用。
请问:
A.甲公司的商标
B.乙公司的商标
C.甲公司、乙公司的商标
D.协商确定
后来,乙厂在报纸上刊登声明称:A产品系乙厂的专有产品,A产品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为维护A产品商标的信誉和乙厂的合法权益,现要求未经乙厂同意的厂家今后一律不得再使用A产品商标,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欲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须于3个月内前来乙厂协商,并与乙厂签订协议,支付费用。
甲厂看到乙厂的声明后,十分不满,认为:A产品系甲厂试制并首先生产,虽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但已生产30余年,现乙厂要求包括甲厂在内的其他厂家未经乙厂同意一律不得再使用A产品商标,显然是侵犯了甲厂的合法权益,乙厂应将声明收回,甲厂使用A产品商标不必经乙厂同意。但乙厂表示,A产品虽系甲厂试制并首先生产,且生产历史较长,但一则甲厂一直未将该产品商标在国内注册,二则乙厂自承接A产品生产任务后,也已生产近30年,而且年产量在近20年间均较甲厂大,且对A产品的质量有所改进,使该产品成为名牌产品,长盛不衰。因此,为保护名牌产品的信誉和质量,维护乙厂的合法权益,乙厂将A产品商标注册,禁止他人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完全正常的合法的。
请问: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护肤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甲公司的梅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梅花牌护肤产品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梅花香型的纸巾产品,并在包装上标注梅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梅花牌护肤产品后,将梅花改为月季重新包装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