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奠定保险经济活动秩序的基石。下列属于保险同基本原则()。
A.近因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保险利益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ABCD
A.近因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保险利益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ABCD
A.说明和保证主要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约束
B.告知、说明、保证和弃权与禁止反言
C.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条款,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拒赔
D.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
A.使列强之间斗争加剧
B.消弭了中国朝野的反抗
C.与美对华政策趋同
D.奠定了英、德在华主导地位
俗话说:“商有商规,店有店法。”这表明()。
A.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B.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经济规律
C.市场交易必须遵照一定的规则,遵循一定的秩序
D.平等是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案情介绍]
杨峰系四川省宣汉县一个小学生,通过学校代办方式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投保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医疗保险。后杨峰遭遇交通事故,被村民欧大帮驾驶摩托车撞倒致伤。杨峰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共计20104.99元,法院判决欧大帮应该赔偿。
其后,杨峰父母向保险公司索赔,该公司拒赔,杨峰父母起诉至宣汉县人民法院。保险公司辩称,原告诉讼请求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及住院医疗保险金属于补偿性质,应当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因为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而从中获利,被告没有再理赔原告的义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宣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人身保险,当然也不适用本案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二、本案中,被告没有举证证明自己对该免责条款已经向原告尽到了明确充分的说明义务,被告以该免责条款拒绝理赔的,理由不成立,其反驳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所以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杨峰医疗保险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学生平安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性原则”,我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本案中,原告杨峰与被告达州保险支公司之间签订的《学生平安保险合同》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从法理上讲,“损失补偿原则”一般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本案中的原告杨峰既有权向第三人肇事者欧大帮主张侵权赔偿,也有权依据《学生平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即本案被告达州保险支公司主张保险赔偿。而该《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第七条约定与保险法的规定相违背。
本案中保险人提供的《学生平安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人对自己是否尽到明确充分的说明义务负有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达州保险支公司没有举证证明自己对该免责条款已经向原告尽到了明确充分的说明义务,故《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第七条对被保险人即原告杨峰没有约束力。被告以该免责条款拒绝理赔的,理由不成立,其反驳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杨峰既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也有权主张保险赔偿。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A.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B.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C.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D.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法》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客户保密的基本原则奠定了对客户隐私进行保护的法律基础
B.《商业银行法》在相应章节中规定的查询客户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法定机关种类、权限及程序可被视为我国对客户隐私进行保护的基本规范
C.《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应该对反洗钱信息保密
D.我国对客户隐私保护进行了专门的立法
A.和平与发展的主题被破坏
B.多极化趋势进一步巩固
C.地区秩序变化将为全球秩序变化奠定基础
D.合作与竞争将长期共存
A.简政放权
B.依法监管
C.公正透明
D.权责一致
E.社会共治
F.兼容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