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这一表述,使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有了比较具体的推进时间表。 其实,无论是从财税体制改革本身出发,还是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来看,资源税改革都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而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则是发挥资源税基本功能的必然选择。 资源税从量定额的课税原则,最大的弊端是造成资源税与实际价格变化脱离,不能很好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如果实施从价定率的资源税征税制度,那么市场紧缺,资源价格就上涨;资源价格上涨,就相应带动资源税上升,进一步推动资源产品价格上涨。如此一来,必然会让资源产品使用者感觉使用成本高,进而精简节约,或者寻找替代品,这就达到了节约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 资源税从量定额的税率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由资源开采和利用权利不同导致的社会不公和收入分配差距。目前,我国资源的所有权是国家,国家通过特许权的方式授予企业开采和经营。在资源方面,虽然大部分开采和经营由国有企业进行,但有些国企在利润分配、国企红利上缴等方面并没有体现出其为全民所有的属性。 资源税改革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请认真阅读材料,分析资源税从价计征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