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一日晚归,上楼梯时,因楼梯处的灯泡被人打破,刘某想起自己一年前在某商场买的一个打火机,
问题:(1)被告某商场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2)被告某打火机厂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1)被告某商场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2)被告某打火机厂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双方系承揽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2014年10月,刘某(女)与宋某(男)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却欠下债务7万余元。刘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刘某与宋某再起争执,宋某一记耳光导致刘某右耳失聪。刘某忍无可忍,最终于2016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刘某和宋某拥有下列财产:住房一套,此房产于2013年登记于宋某名义下;汽车一部,该汽车系刘某和宋某共同在2015年从经销商处购得;存款4万元,存折上的储户名称是刘某。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欠张某3万元钱,对于刘某与宋某结婚期间的约定,张某并不知情。二人婚后还生有一子宋嘉,二人都想争当宋嘉的监护人。问:(1)如何认定夫妻拥有财产的归属? (2)法院在调解不成时是否应该判决刘某和宋某离婚?为什么? (3)对于宋某因赌博、酗酒欠下的7万元债务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4)对于欠张某的3万元债务,应该如何认定?为什么? (5)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如何确定宋嘉的监护人?为什么? (6)如果刘某在离婚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
A.涉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
B.应由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
C.建筑公司侵犯了刘某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应将楼道恢复原状
D.建筑公司的权利在先,故刘某无权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
1.项目部把员工宿舍安排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这种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A、对B、错
2.下列有关多层厂房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正确的()。
A、楼梯口、电梯厅门口、楼梯边以及其他临边处均要设置临时护栏,且有可靠的强度,护栏高度不低于1.2mB、楼梯口、电梯厅门口、楼梯边以及其他临边处均要设置临时护栏,且有可靠的强度,护栏高度不低于1.0mC、所有楼板的洞口应有临时盖板盖好,且固定可靠不易移动D、吊装孔要经常吊运设备或材料的,其周边亦应设护栏,洞口内可设便于拆卸的、足够强度的安全网E、在有可能有人晚间活动的场所要配有适当的照明装置,尤其在较危险的部位
3.该起事故的性质属于()。
A、触电事故B、物体打击C、高处坠落D、机械伤害
4.工人在作业时因触电发生坠落致死致伤,应认为是属于()。
A、触电事故B、物体打击C、高处坠落D、机械伤害
湖南校园踩踏事件致学生死伤案
【案例简介】
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共有52个班级,3626名学生,校园占地120多亩,气势不凡的五层教学楼呈回字形结构,大楼的四个方向都有楼梯通达一层,楼梯宽度约1.5米。
2009年12月7日晚,天降大雨。根据该校规定,晚上9时10分下晚自习,9时30分就必须熄灯就寝。因而,当初中部的8个班400多名学生上完晚自习,纷纷从教室里走出来后,必须利用20分钟时间跑回宿舍,洗刷后熄灯就寝。因教室外下着大雨,于是,这400多名学生都纷纷涌向离宿舍最近的楼梯口,从五楼到一楼,仅1.5米宽的楼道被挤得满满当当。因楼梯间没有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只有一只手电闪着微弱的光晃来晃去。该校也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的学生。
一楼出口处,两个调皮的男生将路堵住了,一个女生不慎跌倒,另一男生赶紧救人,立即产生了拥挤,他们一起被后面的人潮踩在下面,于是惨剧发生了……
据初三学生小杰(化名)回忆,事发当晚,当他从4楼教室走到3楼楼梯口时,发现好多学生挤成一团。人流缓缓挤到2楼至1楼的楼梯间,拥挤变得更加厉害。突然,有七八人摔倒在楼梯间的平台上。当前面的学生摔倒后,后面的学生还以为是前面有人在故意拦着他们,于是拼命往前挤,就这样,如潮水般涌上来的人流,一层叠一层地压了上去。在面积只有3至5平方米的楼梯间,瞬间就堆积了几十人。而被压在下面的学生,因为严重的挤压、窒息,非死即伤。该事件最终导致8名学生遇难、26名学生受伤。
2009年12月8日晨,湘乡市做出决定,免除朱清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并在查清事故的基础上,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2010年4月27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该校原校长叶继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政教处主任陈新威、政教处干事彭和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