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欲卖给乙公司一批货物,向乙发出要约书,乙公司接受了甲的报价,并传真就该合同其他主要条款提出意见,甲公司完全接受。双方根据协商内容制定合同书,盖章后交给乙公司,同时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接受了履行,但因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差,合同书迟迟未签。那么()。
A.合同须自乙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合同自甲公司表示完全接受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成立
C.合同自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报价时成立
D.合同以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A.合同须自乙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合同自甲公司表示完全接受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成立
C.合同自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报价时成立
D.合同以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A.合同须自乙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合同自甲公司表示完全接受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成立
C.合同自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报价时成立
D.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要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发出承诺同时到达乙公司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A.4月4日
B. 4月3日
C. 4月5日
D. 4月8日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A.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为要约邀请
B.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函件为要约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