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试述下列法条所涉的法定概括转移制度的内涵。《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
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查看答案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