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及设施需要()。
A.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B.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
C.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D.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A.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B.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
C.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D.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A.市场原则适合高等级:CBD与大型购物中心等服务业
B.交通原则适合高等级:CBD与大型购物中心等服务业
C.市场原则适合低等级:菜市场、理发店等
D.行政原则适合中等级:以基础教育与医疗为代表的公共服务业
E.交通原则适合中等级:以基础教育与医疗为代表的公共服务业
A.医疗
B.交通
C.社会救助
D.保障性住房
A.医疗
B.交通
C.社会救助
D.保障性住房
A.承办机构对保障对象因意外导致身故的,赔付100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
B.承办机构对保障对象患病住院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政策性补助后,对个人年度单次或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商业补充保险起付线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00%给予报销,实行兜底保障。(具体内容以保障方案为准)。
C.资金来源:保费资金采取政府补贴和承保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形式解决,其中:政府补贴承担60元/人/年,承办机构承担20元/人/年。补贴资金在市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D.理赔流程:参保人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凡符合医疗补充保险报销条件的,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服务窗口享受即时结算服务;参保人在市域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凡符合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条件的,可在县市区政务大厅办理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