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语类考试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美国的乙公司于2000年3月签订了一批买卖鱼粉的合同。合同

约定甲向乙出售50吨A等鱼粉,2000美元/吨,CIF纽约,2002年5月装船。合同订立后,国际市场上鱼粉的价格下跌,乙公司在2000年4月向甲公司发出通知称其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下,甲公司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采取的救济措施可以有: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根本违反合同,甲公司可根据公约行使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同时,甲公司享有向乙公司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B.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实际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法院没有义务做出判决要求具体履行此一义务,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对不属于公约范围的类似销售合同愿意这样做

C.在国际市场鱼粉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为防止损失扩大,甲公司可以先转售合同中规定的50吨鱼粉,然后向乙公司主张差价损失

D.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日 期为2000年5月,所以当乙公司4月份时提出拒绝履行合同时,甲公司尚不具有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需等到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时,判定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甲公司才获得了公约规定的相应的救济权利

答案
收藏

ABC考点:救济措施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2条,如果在履行合同日 期之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8条,如果按照本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某一义务,法院没有义务做出判决,要求具体履行此一义务,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对不属于公约范围的类似销售合同愿意这样做。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5条和第88条,为防止和减少损失扩大,保全货物一方可转售货物然后索赔差价损失。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美国的乙公司于2000年3…”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美国公民卡特在天津与中国A公司签订了一份动产租赁合同,合同履行地在美国,合同期满后,卡特拒绝支付租金。A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法院依法予以受理。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于诉讼时效的确定应该依( )。

A.出租人营业所在地法

B.被告住所地法

C.法院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营业地在中国的A进出口公司向营业地在美国的B公司出口一批茶叶,价格条款为CIF纽约(CIF为Incoterm

营业地在中国的A进出口公司向营业地在美国的B公司出口一批茶叶,价格条款为CIF纽约(CIF为Incoterms2000项下之贸易术语一)。数量为10000箱,支付方式为货物抵港后5个工作日,由买方以电汇方式予以支付。合同没有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卖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当货物到达纽约港时,买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报告表明,由于运输途中货舱进水,有500箱茶叶受浸泡,已经无法出售。因此,美国买方拒绝接受这批货物,并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南京大学2007年研)问:

根据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新加坡A商行是否已成功的撤销了5月10日的发盘?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企业所在地在上海的甲公司同营业地在美国的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技术转让合同,由甲公司转让某项技术给乙公司。后双方因转让费支付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上海起诉乙公司,上海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实体法上应遵照下列哪些原则执行?()

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但选择的是与我国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的法律,则须双方重新作出选择

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我国法律

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美国法律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设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应适用公约?A

设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应适用公约?

A.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甲国的乙国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B.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乙国的甲国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C.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电力的买卖合同

D.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的买卖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下列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的是()。

A.主体是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

B.标的是进出口的货物

C.双务合同和诺成合同

D.单务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双方营业地位于同一个国家,但国籍不同,也应适用公约。()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但未约定货物价格。在乙公司交货时,双方就货物价格发生争议,
且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按照《合同法》规定,货物的价格应()。

A.依订立合同时甲公司营业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B.依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依履行合同时乙公司营业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D.依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中国某甲公司与营业地在德国的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协议。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告知甲公司该批货物将转售至西班牙。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将该批货物转售至英国,且未告知甲公司该转售情形。英国S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就甲公司的权利担保义务而言,根据CISG,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甲公司应当承担依据德国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承担英国公司依据英国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C.甲公司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适用于该批货物是依据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生产的情形

D.甲公司应当担保其货物在全球范围内均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国际鞋业公司是一个营业地在密苏里州的公司,1937年,该公司在华盛顿雇佣了十几名推销员,并在华盛
顿州(以下简称“华州”)设立了办公室,以便推销员征集订单,除此之外没有营业场所。华州政府认为国际鞋业公司应该交纳失业救济基金,国际鞋业公司认为其营业地不在该州,拒绝交纳。为此华州政府起诉国际鞋业公司。华州法院一审判国际鞋业公司败诉。1945年国际鞋业公司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国际鞋业公司虽然不在华州,但涉及本案交纳义务直接产生于被告在华州的活动,这种活动就是“最低联系”,最后判决华州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该判决后,美国法院通过许多案例将“最低联系”更加细化,要求被告与法院管辖地的联系必须达到系统化和持续化联系。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越来越多的公司在做决策时已不单单考虑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而要计算“总的拥有成本”,也
就是说把存货和延迟交货等相关费用计算在内。以此来衡量,从表面上看,卧室家具、电信设备等产品似乎比美国价格至少便宜40%的所谓中国价格已不再具有明显优势。事实上,位于密歇根州索思菲尔德市的外包研究和咨询公司AlixPartners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中国在制造领域一度无人能敌的优势地位在某些行业已经消失殆尽。

对本段文字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越来越多的公司在做决策时已不单单考虑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而要计算“总的拥有成本”,也就是说把存
货和延迟交货等相关费用计算在内。以此来衡量,从表面上看,卧室家具、电信设备等产品似乎比美国价格至少便宜40%的所谓中国价格已不再具有明显优势。事实上,位于密歇根州索思菲尔德市的外包研究和咨询公司AlixPartners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中国在制造领域一度无人能敌的优势地位在某些行业已经消失殆尽。 对本段文字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价格低廉的商品并不一定成本低

B.大多数公司在采购时都会考虑基本成本加上相关费用

C.中国制造业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

D.中国的家具产品已经不再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