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是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我省专门面向省外海外顶尖人才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而制定的政策,分为()和()两类。
A.杰出人才
B.突出人才
C.领军人才
D.顶尖人才
A.杰出人才
B.突出人才
C.领军人才
D.顶尖人才
A.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 50万元人才津贴。领军人才项目支持方式参照杰出人才执行,其中,全职来我省开展创新工作的,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
B.来我省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C.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经费根据约定任务实施进度分三次安排,确定引进后,首期拨付50%,经主管部门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通过后分别拨付30%、20%;
D.对引进的“一事一议”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直接颁发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享受《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鲁人社发〔2015〕63号)有关政策待遇。
A.对杰出人才,管理期内省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50%比例给予人才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B.全职来我省开展创新工作的,对其项目按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给予综合资助,最高资助5000万元;
C.来我省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D.创办企业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省级引导基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全部奖励给人才及创业团队,每延迟1年上市奖励比例减少20%;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奖励;
E.对引进的“一事一议”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直接颁发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享受《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鲁人社发〔2015〕63号)有关政策待遇。
A.5000、6000
B.1000、2000
C.3000、5000
D.2000、3000
A.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每家机构奖励20万元;
B.每年奖励不超过30名个人,其中对推荐引进第一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
C.推荐引进第二三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第四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
D.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山东省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
A.1000万元
B.2000万元
C.5000万元
D.1亿
A、入选企业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公布为“山东省引才工作重点支持企业”;
B、给予每个重点支持企业2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相关类别配额,2年内有效;
C、所得配额不占用所在市和企业年度申报指标;
D、重点支持企业面向省外海外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在企业被确定为重点支持企业后对接引进、签订4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合同),符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相关类别人选标准条件的,经有关部门核准论证,通过后报省政府发文,公布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A.引进先进技术的力度还不够
B.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C.通过技术引进.提高自主创新
D.引进的技术并不是世界上最先进、最关键的技术
A.200,100
B.200,200
C.100,150
D.150,100
A.产学研相结合
B.企业与科研相结合
C.技术与产品相结合
D.学术与平台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