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黄某于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l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l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双方的母亲是姐妹,二人于2002年5月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孙某怀孕,在父母的敦促下,于同年12月隐瞒姨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03年2月生下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女儿。2003年5月,赵某的祖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赵、孙的婚姻关系无效。经审理,查实双方确系禁止结婚的亲属,且均不愿意抚养女儿。人民法院随即判决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其女儿由孙某抚养,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孙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第一,赵某之祖父无权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中未进行调解即宣告婚姻无效,违反法定程序;第三,为了保护女方权益,即使婚姻无效,双方所生女儿也应由男方抚养。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孙某的主张?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张某(男)与何菜(女)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2002年1月16日,双方父母为其订婚,并举行了订婚仪式。同年1月28日,双方领取了结婚证,此时何某、张某都是20岁,2002年12月30日双方生一子,但是结婚后双方经常发生口角甚至斯打,感情渐渐破裂。问:
(1)“订婚”有无去律效力?
(2)双方于2002年1月28日领取了结婚证,该婚姻的效力如何?
(3)如果该婚姻无效,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
(4)如果2003年1月7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对该婚姻的效力能否调解?法院对哪些问题的处理可以调解?
(5)如果2004年7月3日张某仍以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院是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