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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丁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

免责?()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丁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此题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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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A.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

A.可以免责

B.不可免责

C.属于不可抗力

D.属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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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
否免责?()

如果宾馆以将笔记本电脑放进了保险柜尽了必要的保管注意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则宾馆可否免责?() 此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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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假设宾馆已对丁先生进行了赔偿,其后小偷被抓住,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宾馆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

B.丁先生可以要求小偷返还笔记本电脑

C.如果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丁先生可以从宾馆取回笔记本电脑,返还从宾馆处获得的赔偿金

D.丁先生可以保有赔偿金同时取回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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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03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2万5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夜,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已向公安部门报案,此案正在侦查过程中。就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丁先生与宾馆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服务合同关系

B.租赁合同关系

C.保管合同关系

D.委托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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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A.有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A.有言在先,可以免责

B.不论有无告示,均不可免责

C.如果丁先生注意到此告示,则酒店可以免责

D.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旅客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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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2016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己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
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16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16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丟包后,曾于2016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2016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按照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 (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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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
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已,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1)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中的哪种类型?

(2)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3)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4)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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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并且明确要求乙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该电脑,但是没有告诉乙该电脑已经抵押给丙的事实。后来,丁发现乙的电脑,非常喜欢,便想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乙怕丁反悔没敢告诉丁电脑的来龙去脉。丁付清款项,取走电脑。关于本案的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该电脑已经抵押给丙,所以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电脑应当归丁所有

C.丙对电脑的抵押权消灭

D.丙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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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
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问:

(1) 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

(2) 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3) 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4) 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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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委托乙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卖掉,乙按照甲开出的价格寻找买主,但一直未成交,这时因乙离婚,自己原
来的笔记本电脑被判给其妻,乙便将甲的笔记本电脑卖给自己。后甲同意了乙的行为。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

A.无效民事行为

B.有效民事行为

C.只有乙以高于原价格卖给自己,才为有效民事行为

D.如果乙降低了原价格卖给自己,便为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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