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
B.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C.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
D.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A.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
B.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
C.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D.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
A.团队须由2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
B.稳定合作3年以上
C.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地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
D.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A.引领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能攻关的产业技能领军人才
B.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C.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D.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
A.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理论界;
B.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C.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D.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A、获得我省本地企业投资,共同投入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其他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
B、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获得财政资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以货币形式投资的,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保障,最高金额200万元;
C、符合《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条件,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以其他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名领军人才及企业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为100万元;
D、创办企业在高新区内的,享受科技型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享受留学人员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