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2011年成立,张某于2012年提出入伙,如果原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下列表述不正确
A.张某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张某应当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C.张某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D.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A.张某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张某应当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C.张某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D.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A.张某应当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B.原合伙人应告知张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张某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D.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合同对合伙企业无效
C.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合伙协议一经达成,合伙企业即成立
B.合伙协议可采取口头方式约定
C.甲公司不能成为合伙人
D.张某可以以自己的劳务出资
(1)李某能否以劳务出资?
(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可否?
(3)成立合伙企业应如何登记?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张某
B.张某和有过错的第三人
C.提议委托张某的合伙人
D.全体合伙人
A.张某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按约定于合伙企业成立后3个月缴付
B.李某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房产一处,不办理过户,由李某保留对该房产的处分权
C.刘某作为合伙企业的经理,以劳务出资
D.约定由张某、李某承担全部损失
张A、张B、张C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A欠李A人民币10万元(该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无力偿还。同时,李A尚欠该普通合伙企业的货款10万元,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A可以采取()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A.主张以其对张A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货款
B.代位行使张A在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A在该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直接变卖张A在该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