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停工可办理停工索赔的有()
A.因政府指令要求停工
B.因乙方材料供应不足导致工程停工
C.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
D.因乙方未执行工程指令导致监理下发停工通知单
E.因甲方供应材料拖延导致停工
A.因政府指令要求停工
B.因乙方材料供应不足导致工程停工
C.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
D.因乙方未执行工程指令导致监理下发停工通知单
E.因甲方供应材料拖延导致停工
A.停工损失均可索赔
B.停工损失均计入营业外支出
C.停工损失均计入产品成本×
D.停工损失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索赔,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也可计入产品成本
A.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生产线
B.非生产经营用的中央空调设施
C.日常维修期间停工的生产设备
D.上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办公大楼
A.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均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的除外
B.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经受聘企业同意,可以变更注册另一企业
C.发包人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可以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日,注册建造师可同时担任另一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当工程施工至第5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3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1层抹灰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18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如下。
1.工期索赔
(1)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
(2)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3)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3天。
总计请求展延工程:20天。
2.费用索赔
(1)窝工机械设备费如下。
1台塔吊:14×234=3276(元)
1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
1台砂浆搅拌机:6×24=144(元)
小计:4190元
(2)窝工人工费如下。
支模:9873.50(元)
砌砖:30×20.15×3=1813.50(元)
抹灰:35×20.15×3=2115.75(元)
小计:13802.75元
(3)保函费延期补偿:490元
(4)管理费增加:18066.25元
(5)利润损失:(4190+13802.75+490+18066.25)×5%=1827.45(元)
经济索赔合计:38376.45元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算;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10元计算;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索赔额。
A.在规定时间内从事有报酬劳动的人
B.从事公益劳动或家务劳动的人
C.没拿报酬但 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的雇主和自营人员
D.有职业但临时因疾病、休假、劳动争议等不工作的人或单位因各种原因临时停工的人
A.拌和设备运不上工地是承包商的失误,是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B.承包商应遵守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包括承包商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C.实施工程的方法由承包商负责,他没有权利选择更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D.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一定要用工地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施工方案不是合同文件),则商品混凝土只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不必经业主批准
A.工程变更索赔
B.工程加速索赔
C.合同被迫终止索赔
D.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A.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B.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C.异常不利气候导致的停工
D.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E.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A.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被迫停工
B.施工机械大修,误工5天
C.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D.设计图纸错误,造成返工
E.施工方案调整,造成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