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票的审理工作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由审判长决定
C.当事人申请书记员回避的,由合议庭决定
D.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题目【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的答案是:A、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票的审理工作参考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第39条规定,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据此可知,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范围,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