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
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试分析 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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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B.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允许
C.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允许
D.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管辖
A.积极损失
B.可得利益的损失
C.精神损失
D.物质损失
A.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次要债务
B.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次要债务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次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A.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B.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来合同
C.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D.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