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根据下列资料作成20×6/1/1至20×8/1/1止的全部会计分录,并列示利息、承担费的计算过程,与“长期借款”户在20×8/1/1还款后的欠款余额。
二、资料
(一)某合资企业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现向国际银团借入2000成美元,建一工程项目,由银团中A银行任代理行负责日常收付。在20×5年12月31日签约。合同要点如下:
1.期限——五年,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内宽限期1年半,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7年6月30日止。
2.约定年利率——LIBOR+1%,每半年支付一次,付息日为6月30日及12月31日。自提款日起计息(每年按365天为基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第一个付息日为1996年6月30日。宽限期内的应计利息在付息日先在贷款内扣付,贷款用完后的宽限期内利息可实行资本化(即滚入本金,按复利处理)。
3.提款期——一年。
4.还本——自宽限期结束后的第一个还本日(20×8/1/1)起三年内分七次以美元偿还全部贷款,每次偿还300万美元,尾差在末次找补。
5.承担费——借款人应按0.365%的费率,向代理行支付承担费。承担费按未提取的承担额为基数计收。按合同生效日第四个月起至提款期最后一天止的实际天数计算。承担费在付息日由代理行在贷款中扣付。
6.管理费——在合同生效第一天按贷款承担额的0.25%一次性向银团各贷款行分别支付管理费。并另向代理行支付0.5%的代理费。均由代理行扣付。
(二)提款情况:
20×6年1月1日,提985万美元支付设备及工程款;
20×6年7月1日,提462.89万美元支付第二次工程款;
20×7年1月1日,将余数转入“往来户”,备日常支付工程尾数。不计存款息,仍按贷款利率负担利息。
(三)LIBOR浮动利率情况:
20×6年12月31日前为6.3%。
20×7年1月1日起为7.03%。
(四)其余均按合同约定执行。
A.贷款按期次顺序依次偿还,不得跨期次还款
B.正常贷款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C.逾期贷款和非应计贷款的还款顺序为先本金后利息,再表外欠息,最后表内欠息
D.对处于逾期宽限期内、没有转逾期处理的贷款按正常贷款还款顺序还款,但对已经做转逾期处理的贷款按逾期贷款还款顺序还款
A.对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了一方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
B.对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全未履行合同;
C.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对方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D.对方在规定的合理的宽限期内未履行义务;
E.对方已声明他将在规定的合理的宽限期内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