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惯例,如果一家企业股本负债率(即负债合计对股本的比率)超过200%,足以认定它是一家财务结果不健全的高风险企业。那么,中国轻骑集团的股本负债率到底有多高呢?答案是3000%。数据来源之一是2000年年报“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变化”提供的轻骑集团注册资本数5亿元;数据来源之二是济南轻骑董事会在年报对注册会计师保留意见解释段文字中提及的轻骑集团总资产为150亿元。照此说来,中国轻骑肯定是一家财务结构极不健全、风险极其巨大的企业。如若不然,如何能有3000%的股本负债率呢?
如果说猴王股份开创了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先例,吉发股份是“猴王第二”,那么,济南轻骑无疑是“猴王第三”……
(资料来源:怀刑:《济南轻骑——被大股东掏空的咸鱼》,载《新财经》,2001(7))。
思考题:
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方式有哪些?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哪些规定是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