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种植户胡某因赌博欠下赌债,以承包徐某家一块地为由请徐某吃饭,并将其灌醉,然后扶徐某到无人处,将徐某的钱包(内含人民币10000元)拿走,胡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抢劫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B、抢劫罪
A.诈骗罪
B.抢劫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B、抢劫罪
请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如果乙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甲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甲的个人债务,妻子乙不负偿还义务
C.乙在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D.即便是夫妻关于共同偿还赌债的协议,那么妻子乙也可以对该债务不予偿还
A.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B.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D.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2014年10月,刘某(女)与宋某(男)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却欠下债务7万余元。刘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刘某与宋某再起争执,宋某一记耳光导致刘某右耳失聪。刘某忍无可忍,最终于2016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刘某和宋某拥有下列财产:住房一套,此房产于2013年登记于宋某名义下;汽车一部,该汽车系刘某和宋某共同在2015年从经销商处购得;存款4万元,存折上的储户名称是刘某。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欠张某3万元钱,对于刘某与宋某结婚期间的约定,张某并不知情。二人婚后还生有一子宋嘉,二人都想争当宋嘉的监护人。问:(1)如何认定夫妻拥有财产的归属? (2)法院在调解不成时是否应该判决刘某和宋某离婚?为什么? (3)对于宋某因赌博、酗酒欠下的7万元债务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4)对于欠张某的3万元债务,应该如何认定?为什么? (5)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如何确定宋嘉的监护人?为什么? (6)如果刘某在离婚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
周某以王某请徐某吃饭为由申请徐某回避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A.构成非法拘禁罪
B.构成绑架罪
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敲诈勒索罪
A.参与赌博活动
B.为他人提供、垫付赌资、赌债,或介绍、提供赌博场所
C.接受色情服务或参与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
D.吸食、注射、种植、贩运和私藏毒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麻醉品
E.为吸毒、贩毒人员提供资金
A.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B.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D.以绑架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