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洽申请人接受单据
B.在申请人接受单据后,授权寄单行放单
C.为维护信誉,坚持对外付款
D.直接拒付,不与申请人协商
A.对已议付的5万美元仍应偿付,其余5万美元立即失效
B.对已议付的5万美元拒绝偿付,并指示议付行向受益人追索已议付的5万美元货款
C.因撤销通知到达前已部分议付,故本证仍全部有效
D.可以不予理睬
A.出口商方面的银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B.开证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C.开证行委托付款行对汇票及/或单据进行付款
D.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作出对价,仅审核单据未付出对价并不是议付
A.开证行在进口商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向受益人付款
B.银行信用
C.开证行只受信用证的约束而与贸易合同完全无关
D.一种纯单据的业务
E.银行保证向进口方提交合格的货物
B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议付保兑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A行把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时,按信用证授权对该证加具了保兑。信用证要求:①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②保险单,受益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所需单据提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不符,理由如下:保险单的日期迟于装船日期。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保险单以表明保险早于装运日生效,更正后的保险单据提交给A银行,同一天,受益人可凭单据支取信用证金额。
由于在规定的交单日期以及信用证的有效期内,A银行接受新的交单。A行在它们代为保管的三据中,替换了新的保险单。在重新审单中,A行确定提单还有一个上次交单时未注意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由于下述新的不符点,它不能付款:“提单未表示承运人的名称,且提单是由代理人签字,未注明该代理人所代表的承运人或船长,而这是《UCP600》第二十条a分条所要求的。”这时,《UCP600》第十四条c分条所允许的21天期限已过,在装船后21天之内,受益人不能更改这个新发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他不能付款,要求受益人指示对单据进行处理。请问A行的拒付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