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居民企业在甲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600万元,甲国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分公司在甲国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10万元,我国所得税税率为25%,我国和甲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有关于税收饶让的条款,则我国应对该居民企业征税()万元。
A.175
B.160
C.155
D.165
A.175
B.160
C.155
D.165
A.126
B.150
C.125
D.121
A.消除双重征税条款
B.非歧视待遇条款
C.相互协商程序条款
D.情报交换条款
一、要求根据资料作成全部会计分录。
二、资料我国甲公司于20×5年9月签订了为B国企业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设计费为80万美元,期限6个月。合同规定B国企业预付设计费8万美元,余款在设计工作完成时支付。至20×5年12月31日已发生成本220万元(设为设计人员工资)。预计为完成该设计项目还将发生成本150万元。20×5年12月31日经专业人员测评,设计工作量已完成80%。20×6年中实际发生成本比预计数多5万元。
美元中间价为8.28,假定期内无变动。B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案例一:被告人甲(非中国籍),系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致使乙身受重伤。
案例二:2003年10月,被告人和某伙同緬甸人腊某(在逃),在緬甸购得鸦片8500克。和某和腊某将鸦片背入我国云南境内广蚌寨农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由徐某带路,3人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贩卖。同年12月,和某将10000克鸦片从缅甸运人我国境内广蚌寨,藏放在徐某家中,2人准备将鸦片运往緬甸洋人街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和某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方面辩称:和某系外国人,且其行为对我们国家和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只是将在国外购买的鸦片途经我国运到外国去贩卖,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体和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不应以犯罪论处。
问:(1)案例一中,我国刑法对其是否具有效力?为什么?
(2)案例二中,被告人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案例二中的被告人己经在緬甸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我国是否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A.5625元
B.6468.75元
C.6382.35元
D.5831.25元
A.甲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B.甲企业缴纳营业税160万元,由甲企业自行申报纳税
C.甲企业缴纳营业税160万元,由乙企业代扣代缴
D.乙企业不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