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投资者开通“股转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的过程中,严格禁止以下行为()
A.为投资者垫资开户
B.默许或为外部机构与个人为投资者垫资开户提供便利
C.为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
C、为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
A.为投资者垫资开户
B.默许或为外部机构与个人为投资者垫资开户提供便利
C.为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
C、为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
A.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B.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禁止其投资全国股转系统的
C.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D.在我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基本信息不完整,或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过期的
E.其他监管部门或我公司规定不得开通的情形
A.2017年7月1日客户申请上海证券账户下挂
B.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
C.客户申请开通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权限
D.已完成特别风险揭示双录的客户追加高风险金融产品
B.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其中不涉及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资金和证券
C.投资者诚信状况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D.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A、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
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D、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B.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且无涨跌幅限制,交易价格波动幅度可能较大
C.可转债竞价交易盘中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20%(含)、30%(含)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D.投资者不能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随时申请转股。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在符合约定条件时,投资者方可通过报盘方式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由发行人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以及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确定。投资者应当关注转股价格、转股期限等相关安排
A.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B.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C.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D.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